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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事|中韩签署合格评定互认协议
发布于:2015/12/3 来源:来源网络 点击:2876

为了落实《中韩自由贸易协定》,日前,国家认监委(CNCA)与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(KATS)签署《合格评定领域互认工作方案》和《关于电子电气产品合格评定合作的安排》,双方将在合格评定领域密切合作并广泛达成互认安排,以促进双边贸易便利,这是中韩自今年6月达成自贸协定以来促进双边贸易便利化和市场开放的重要成果。

一、中韩互认协议的主要内容

一是确定互认合作范围。双方开展合格评定领域互认合作,鼓励两国合格评定机构全面接受对方的合格评定结果及证书,避免相互重复检测、重复认证;重点在强制性认证领域推进互认合作,实现中国CCC认证和韩国KC认证的相互承认;双方将优先在电子电气产品领域加快互认进程,更好地利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电气产品互认(IECEE/CB)体系,相互接受对方的IECEE/CB证书。

二是明确互认合作安排。分五个阶段推进互认,一个阶段完成后自动进入下一阶段,且前后阶段可以同时开展。第一阶段,开展信息交换,确定互认范围;第二阶段,对两国认证程序、产品目录、技术规范和标准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指定条件及程序进行差异比对,双方开展联合现场评审以建立互信;第三阶段,磋商互认方式,消除障碍和差异;第四阶段,签署具体领域的互认协议;第五阶段,正式实施互认,并定期对互认执行情况进行评审,并适时扩充互认范围。

三是建立互认合作机制。双方促进合格评定主管部门、合格评定机构之间的合作,并协调各自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参与合格评定领域合作,以达成更加广泛的互认。 

二、中韩互认协议签署的积极意义

以认证认可、检验检测为主体的合格评定是WTO框架下的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,也是促进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手段。中韩签署合格评定互认协议,对于落实中韩自贸协定、提升双边经贸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。

一是促进中韩双边经贸便利发展。2014年,中韩双边贸易额达2354亿美元,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,韩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。据质检总局统计数据显示,我国出口商品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程度最大的是机电产品,而机电产品在中韩双边贸易额中占比最大,今年上半年占我国对韩出口总额的46%。此次互认协议的签署,将大大简化机电等产品双边贸易的合格评定程序,降低两国企业的贸易成本,促进双边经贸持续稳定增长。

二是推进中韩自贸区建设。中韩自贸区是中国迄今为止与贸易伙伴建立的贸易额最大、内容最丰富、综合水平最高的自贸区,而合格评定互认是对双边贸易影响最直接、最重要的自贸区制度安排之一。中韩达成合格评定互认协议,直接推动了中韩自贸区框架协定的落地,为减少双边贸易技术壁垒、促进市场互联互通、深化各领域互信奠定了坚实基础,并为我国进一步深化自贸区战略、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提供了良好范例。

三是有效维护我方权益。由于产品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差异,我国家电等产品出口到韩国市场时,经常遭遇韩方技术壁垒和贸易调查,增加重复检测等贸易成本。根据互认协议,双方约定在IECEE/CB体系下率先在电子电器领域开展互认合作,将有助于我国电子电器企业发挥低成本优势,提高市场竞争力;并且利用韩国标准研发等优势资源,提高产业技术水平。

四是增强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国际影响力。韩国技术标准院(KATS)是韩国国家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管理机构,在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、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、太平洋地区标准大会(PASC)等国际和区域组织中发挥着重要影响。此次互认协议的签署,将加强中韩两国在国际合格评定领域的协调与合作,对于深化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合作互认具有示范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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